關于做好2018年高溫季節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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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18年高溫季節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 |||
2018-06-19 來源:市安全辦公室 | |||
瀏陽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各煙花爆竹生產企業: 一、嚴格執行高溫季節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停產制度 (一)下列企業可生產至2018年7月26日,7月27日零時起停止藥物線生產,8月1日零時起停止所有工序生產(經審批特許生產的一類企業除外): 1.出口產品生產企業(需提供出口訂單或委托生產出口產品協議); 2.爆竹類、玩具類(不含亮珠)企業; 3.黑火藥、引火線生產由市黑火藥、引火線協會綜合考慮各類產品對黑火藥、引火線的需求,行業內協商確定黑火藥、引火線開工生產企業(特許生產企業名單另行公布)。 (二)一類企業(一、二、三類企業是指根據瀏花管發〔2018〕9號文件劃定的類別,下同)可申報并經鄉鎮(街道)審查同意報安監局備案后,可從7月1日至8月31日進行高溫特許生產;但在8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生產,須作出承諾,在此期間發生安全生產事故,一律無條件退出煙花爆竹生產。 (三)全市除經審批特許生產的企業外,其他企業自2018年7月1日零時至9月1日零時所有工序全面停止生產。 (四)未經批準特許生產的企業,2018年6月27日零時起停止藥物線生產,7月1日零時起停止所有工序生產。要求合理安排本企業生產計劃,制定停產方案,做好停產準備工作,嚴禁在停產前搶時間、超人員、超藥量、超能力盲目生產儲存。 (五)特許生產申請時限為2018年7月1日前,6月30日后不再接受高溫季節開工申請。 二、認真做好特許生產及高溫停產前和停產后復產的相關工作 各單位按照要求切實做好各企業停產前、停產期間和復工的相關工作。 (一)嚴格高溫特許生產審查。需在7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內生產的企業,均需填報高溫季節生產申請表(見附件1、附件2),經鄉鎮(街道)審查同意報安監局后備案方可生產(申請8月1日至31日生產的一類企業還需簽訂承諾書)。各企業應嚴格按照停產及復工要求(見附件5)落實相關工作。 (二)嚴格復工條件審查。企業在高溫停產后復工,應自8月20日起向所在鄉鎮(街道)提出申請(8月份特許生產的一類企業可不進行復工審批),并填寫《2018年煙花爆竹生產企業高溫季節復工申請表》(見附件4),經企業所在鄉鎮(街道)對照企業復工要求(見附件5)驗收合格,報瀏陽市安監局備案,方可在2018年9月1日起復工生產。 (三)嚴格特許生產企業安全監管。各特許生產企業應嚴格遵守高溫季節安全生產相關規定(相關要求見“瀏安監發【2018】36號”文件。 1、嚴禁超高溫組織生產。氣溫達到34℃時造粒、亮珠篩選、壓藥、裝藥(球)、筑藥、切引、藥物運輸、制引等1.1級工序必須停止作業;氣溫達到36℃時1.3級工序必須停止作業。 2.企業應制定符合自身實際的高溫作業方案,責任明確到人;鄉鎮街道應制定切實可行的高溫監管方案,調整監管時間和方式,做到無縫監管。 (四)嚴肅開、復工審查紀律。各鄉鎮(街道)嚴格按照高溫停工復產要求進行復產驗收審查,實行“誰驗收、誰簽字、誰負責”,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不得弄虛作假。安監局將組織對特許開工企業進行抽查,抽查發現企業不符合開工生產條件的,將責令停止生產,并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凡降低標準、把關不嚴的,將啟動事前追責;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將從嚴從重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嚴格落實特許生產及高溫停產、復工安全監管措施 (一)鄉鎮檢查。各鄉鎮(街道)要加強對企業停產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以及申請復工企業現場檢查,對拒不執行停產要求、停產期間擅自開工生產的,或雖申請但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而擅自恢復生產的,一律報請省局依法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堅決取締關閉。對因執行停產決定不力導致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部門督查。市安委辦將按照本通知要求,由領導帶隊對各鄉鎮(街道)特許復工安全條件審查、落實高溫停產及復工情況,按企業數的10%進行抽查。,抽查情況將作為對鄉鎮(街道)安全生產考核的重要依據,對在開復工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嚴重違法違規生產及發生安全事故的企業將在瀏陽日報進行曝光,并追究所在鄉鎮(街道)相關領導責任。對弄虛作假騙取高溫季節特許生產的,歡迎廣大群眾和企業進行舉報,經查證屬實的,對被舉報企業立案頂格處罰。 四、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行為 在實施煙花爆竹企業停產的同時,要嚴防非法生產人員借機組織生產。各鄉鎮(街道)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組織對轄區進行拉網式排查,對非法組織煙花爆竹生產的,堅決打擊取締。 附件: 瀏陽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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