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省應急管理廳關于持續開展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關于轉發《省應急管理廳關于持續開展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2019-04-02 來源:南通市應急管理局 | |||
關于轉發《省應急管理廳關于持續開展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縣(市)、區應急管理(安監)局、行政審批局: 現將《省應急管理廳關于持續開展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理工作的通知》(蘇應急〔2019〕22號)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全國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視頻會議要求和當地的實際情況抓好貫徹落實。 各地應急管理部門要遵循“合理布局、總量控制、逐步減少”的原則,認真做好煙花爆竹單位的規劃布點工作;要根據整治內容對轄區內煙花爆竹零售店(點)逐一核查,對不符合安全條件的,提請行政審批部門依法撤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各地行政審批部門要嚴格按照《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65號)和《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基本安全條件(暫行)》等相關規定,認真落實4月2日召開的《南通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貫徹實施動員會精神,強化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發證環節宣傳工作,對不符合安全條件的零售店(點),不得頒發經營許可證;同時,要第一時間取消禁放區域煙花爆竹的零售許可,逐步變更、減少限放區域零售許可,切實從源頭上控制和減少煙花爆竹銷售許可。市應急管理局將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列入今年全局重點工作,分批分段開展督查,對發生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的,依法從嚴從重追究責任。 南通市應急管理局 南通市行政審批局 2019年4月2日 省應急管理廳關于持續開展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蘇應急〔2019〕22號 各設區市應急管理局: 為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經營環節安全監管工作,根據2月19日全國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視頻會要求,決定在全省范圍內持續開展煙花爆竹經營環節專項整治,堅決取締“下店上宅”式零售店(點),強化“聯合打擊、網格監管、源頭倒追、群防群治”的“打非”機制,嚴防煙花爆竹經營環節事故發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整治時間 2019年3月31日至2020年2月11日。 二、整治內容 1.合理布局零售店(點)。各地要根據禁限放政策,結合城鄉實際、群眾燃放需求,采取疏堵結合的方式,合理布設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倡導批發企業設點連鎖經營。 2.嚴格經營許可條件。各地要嚴格按照《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65號)和《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基本安全條件(暫行)》等相關規定,實施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對不符合安全條件的零售店(點),不得頒發經營許可證。 3.逐一核查現場條件。各地要對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情況開展“回頭看”,對已頒發許可證的零售店(點)逐一核查,不符合安全條件的,堅決撤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4.落實安全監管責任。各地要對煙花爆竹經營環節采取“網格化”監管,切實落實安全責任,嚴防未經許可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發生,依法依規查處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三、整治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進一步提高持續開展煙花爆竹經營環節專項整治工作的思想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監管職責和監管責任,認真組織開展煙花爆竹經營環節專項整治,確保不發生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 2.嚴格檢查督導。縣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嚴把煙花爆竹經營許可關口,認真組織現場核查,堅決打擊非法違法行為。各設區市應急管理部門要將督導煙花爆竹經營環節專項整治工作列入重點工作內容,加大督導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效果。對發生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的,依法從嚴從重追究責任。 3.完善長效機制。各地要邊整治邊總結,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專題研究存在的問題,提出有效的風險管控措施,完善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長效機制,進一步提升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水平,確保我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向好。 江蘇省應急管理廳 2019年3月20日 |
|||
|